
5月23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。
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:继续保留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03个城市(区)全国文明城市(区)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乡等4916个乡镇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北京市东城区民政局等835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芦咏莉等737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,继续保留北京中医药大学等1103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。其中,晋城市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,沁水县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城市(县级市和县)荣誉称号,32个村镇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,28个单位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,3户家庭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,4所学校复查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。
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: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4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,授予北京市石景山区等15个直辖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区称号,授予河北省平山县等142个县级市和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称号,授予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等3316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,授予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688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授予尚丽新家庭等798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,授予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等890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。其中,授予晋城19个村镇全国文明村镇称号,授予晋城10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,授予1户家庭全国文明家庭称号,授予2所学校全国文明校园称号。